為了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依法獲取政府信息,提高政府工作的透明度,充分發(fā)揮政府信息對人民群眾生產、生活和經濟社會活動的服務作用,下馬關鎮(zhèn)人民政府堅持以公開為常態(tài)、不公開為例外,遵循公正,公平、合法、便民的原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有關規(guī)定,制定《同心縣下馬關鎮(zhèn)人民政府信息公開指南》(以下簡稱《指南》)。本鎮(zhèn)依據相關職責和法規(guī)行使行政職能所掌握的政府信息,除依法免予公開之外,凡與經濟、社會管理和公共服務相關的政府信息,均予以公開或者依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申請予以提供。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有權對同心縣下馬關鎮(zhèn)人民政府的政府信息公開工作進行監(jiān)督,并提出批評和建議。
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可在同心縣人民政府門戶網站進行查閱《指南》。
一、主動公開政府信息
(一)公開主要內容
1.政府文件;
2.重點工作;
3.管理和服務事項;
4.工作程序;
5.動態(tài)信息;
6.相關規(guī)劃計劃;
7.各項制度;
8.其他依照法律、法規(guī)和國家有關規(guī)定應當主動公開的重要信息。
(二)公開主要渠道
上述應主動公開的政府信息,通過同心縣人民政府門戶網站、“下馬關之聲”微信公眾號政務新媒體,以及報刊、電子信息屏、公示欄等平臺和載體予以公開。
(三)公開時限
屬于主動公開范圍的政府信息,自該政府信息形成或者變更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予以公開。法律、法規(guī)和政策性文件對政府信息公開的期限另有規(guī)定的,從其規(guī)定。
二、依申請公開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以下簡稱“申請人”)可以向本機關申請獲取主動公開以外的政府信息。
(一)受理機構
同心縣下馬關鎮(zhèn)綜合辦公室
通訊地址:寧夏吳忠市同心縣下馬關鎮(zhèn)
咨詢電話:0953-8710167(僅受理公開政府信息相關咨詢)
郵政編碼:751304
電子郵箱:xmgdzb@163.com
辦公時間(工作日):夏季:8:30--12:00;14:30--18:30
????????????????????冬季:8:30--12:00;14:00--18:00
(二)申請方式
申請人均應填寫《同心縣下馬關鎮(zhèn)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表》,該《申請表》可向受理機構申請領取或自行復制,也可登陸“同心縣人民政府”門戶網站下載電子版。下馬關鎮(zhèn)人民政府暫不受理通過電話、傳真、手機短信、電子郵箱(未附有申請表的)等方式提出的申請。
1.當面申請。申請人可到下馬關鎮(zhèn)綜合辦公室,現場提交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辦公地址:下馬關鎮(zhèn)綜合辦公室。
2.信函申請。申請人通過信函寄送方式提出申請的,請在信封左下角顯著位置注明“政府信息公開申請”的字樣,郵寄至下馬關鎮(zhèn)綜合辦公室。
3.網絡申請。申請人可以通過同心縣人民政府門戶網站首頁“依申請公開”欄目獲取《下馬關鎮(zhèn)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表》。
(三)申請答復
我鎮(zhèn)在收到政府信息公開申請后,予以登記,除可以當場答復的外,自收到申請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予以答復;如需延長答復期限的,需經我鎮(zhèn)信息公開工作負責人同意,并告知申請人,延長答復的期限最長不超過20個工作日。
對申請公開的政府信息,我鎮(zhèn)根據下列不同情況作出答復:
1.所申請公開信息已經主動公開的,告知申請人獲取該政府信息的方式、途徑;
2.所申請公開信息可以公開的,向申請人提供該政府信息,或者告知申請人獲取該政府信息的方式、途徑和時間;
3.依據《條例》的規(guī)定決定不予公開的,告知申請人不予公開并說明理由;
4.經檢索沒有所申請公開信息的,告知申請人該政府信息不存在;
5.所申請公開信息不屬于我鎮(zhèn)負責公開的,告知申請人并說明理由;能夠確定負責公開該政府信息的行政機關的,告知申請人該行政機關的名稱、聯(lián)系方式;
6.我鎮(zhèn)已就申請人提出的政府信息公開申請作出答復、申請人重復申請公開相同政府信息的,告知申請人不予重復處理;
7.所申請公開信息屬于工商、不動產登記資料等信息,有關法律、行政法規(guī)對信息的獲取有特別規(guī)定的,告知申請人依照有關法律、行政法規(guī)的規(guī)定辦理。
(四)收費標準
依申請?zhí)峁┱?/span>府信息不收取費用。但是,申請人申請公開政府信息的數量、頻次明顯超過合理范圍的,本機關可以收取信息處理費,收費標準按照《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印發(fā)〈政府信息公開信息處理費管理辦法〉的通知》(國辦函〔2020〕109號)執(zhí)行。
(五)補正
補正情形:
1.申請的政府信息特征性描述無法指向特定信息導致理解有歧義和偏差或者涉及咨詢事項,我鎮(zhèn)將告知申請人作出更改、補充,并對需要補正的理由和內容作出指導與釋明;
2.補正期限不超過7個工作日;
3.申請人無正當理由逾期不補正,視為放棄申請,我鎮(zhèn)將不再辦理。
補正方式:
自收到申請之日起7個工作日內一次性告知申請人補正事項、合理補正期限和拒絕補正后果等。
補正后果:
申請人補正后仍然無法明確申請內容,我鎮(zhèn)將通過與申請人當面或者電話溝通等方式明確其所需獲取的政府信息;仍達不到補正效果,我鄉(xiāng)將依據客觀事實作出無法提供的決定。申請人放棄補正后,我鎮(zhèn)對該政府信息公開申請不再處理。??
(六)注意事項
1.填寫《同心縣下馬關鎮(zhèn)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表》時,應按規(guī)定填寫真實姓名或名稱、有效身份證明、聯(lián)系方式等信息;所需政府信息內容應當描述明確,包括能夠據以指向特定政府信息的文件名稱、發(fā)布時間、文號或者其他特征;獲取政府信息的方式及載體形式;必要時,提交說明自身生產、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的關聯(lián)性證明。
2.承諾所獲取的政府信息,只用于自身的特殊需要,不作任何炒作及隨意擴大公開范圍。
3.委托代理人提出政府信息公開申請的,應當提供委托代理證明材料。
4.政務咨詢、信訪舉報、非政府信息公開方面投訴等事項,不屬于政府信息公開業(yè)務范圍。
三、監(jiān)督方式及程序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認為下馬關鎮(zhèn)人民政府不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開義務的,可以向上級行政機關、監(jiān)察機關或者政府信息公開工作主管部門舉報,聯(lián)系電話:0953-8637408。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認為下馬關鎮(zhèn)人民政府在政府信息公開工作中的具體行政行為侵犯其合法權益的,可以依法申請行政復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